巴菲特关于买入价格的标准变迁随着伯克希尔规模的增长,巴菲特在致股东信中关于买入股票的标准也在逐渐变化。
巴菲特关于买入公司股票列举了四个标准,前三个没有变化过,分别为:
(1)我们能够理解。
(2)有持久竞争优势。
(3)由诚实和能力兼备的人经营。
第4个条件是关于买入价格,在逐渐变化。
最开始时,第4个条件是“Available at a very atractive price”,即以非常有吸引力的价格买入。
后来在90年代,第4个条件变为“Available at an atractive price”,即以有吸引力的价格买入,修改的原因他自己解释是因为规模大,难以找到非常低估的投资对象。
到2007年,第4个条件变为“ a sensible price”,即以合理价格买入。
我们能够得到什么启示?
|